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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6/16 農地免稅不是永久免稅,5年內出售, 須補繳原免徵稅款

農地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後出售,小心補稅風險!

許多民眾在辦理財產傳承時,會利用農業用地符合「作農業使用」的規定,申請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。然而,取得免稅資格後並非一勞永逸,仍須留意後續5年的列管規定。

什麼是農地5年列管規定?
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經核准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的農業用地,自繼承日或受贈日起算5年內,承受人必須持續作農業使用。
 

若於5年列管期間內:

  • 出售農業用地

  • 將土地移轉他人

  • 未繼續作農業使用

國稅局將通知承受人限期回復所有權登記並恢復農業使用;若未依規定辦理,即會追繳原本免徵的遺產稅或贈與稅。

稅務提醒:

農地在遺產及贈與規劃中具有重要的租稅優惠,但取得免稅資格後仍須遵守後續管理規定。若未事先了解5年列管限制,可能導致原本節省的稅負遭全數追回。建議民眾在辦理農地傳承、贈與或出售前,先評估後續使用規劃及稅務影響,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補稅風險。